这大数据真的是很厉害,自从我上次稍微关注了下播客里的音乐版权,在手机上搜了下《著作权法》,这手机就开是给我推送有关音乐版权类的文章。也好,也顺带补了下有关音乐领域知识产权的现状。
目前国内的音乐版权基本上80%集中在腾讯音乐娱乐集团TME,还有一些是在网易云,其它的正版音乐APP几乎已经没有了存活的市场,可以说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虽然国家曾经严格出台过不能垄断音乐版权独家授权的限制,但事实上平台与平台之间的版权仍然有很大问题,仍然无法实现在一个平台听歌的愿望,听这首歌得东家充会员,想听另外一首歌又得西家充会员,这个实在体验太差了。要知道国内的在线音乐市场是没有付费习惯的,之前都是下载到MP3里,一个播放器可以免费听所有歌。现在听歌得付费不说,关键还得付好几遍费,而且每隔一段时间还要再付一次费。这玩意就跟电视一样,硬生生地败光所有好人缘。
严格限制版权是用来保护资方利益的工具,而不是为了促进音乐文化的流行与发展。就目前的网上现状反馈来看,平台方是用户和作者利润两头吃,创作者能享受到版权收益也是极少的,给多给少都是平台方说了算,音乐创作者挣不到钱,也就没有了创作的动力。
版权也极大程度地限制了音乐的传播,
现在用户想买一首歌,每首歌只给用户试听1分钟,有的甚至只有15秒,连用户最嗨的副歌高潮都听不到,那就干脆不听了呗。新出的歌,你歌再好听,听的人少,连一遍完整的歌都没听完,就要求用户付费,显然是高估了用户的容忍度。用户买一首歌的习惯难道不是从街头巷尾,或者周边环境中听了一首歌觉得好听,然后才会去搜索这首歌,多听几遍觉得十分喜欢,才会去掏钱买歌么?哪有就听一句两句就先花钱买歌的道理?
即便用户付费了,这歌曲也不是买断式的,现在的音乐APP都是会员订阅,买到手的歌曲,其实只买了个短时间内的数字租赁权,只要一过订阅时间,本来下载到手机里的歌曲也会被删掉变灰,听不了了。现在的订阅模式,更像之前租光盘的模式。这跟之前买磁带碟片的消费模式完全不同,之前买玩磁带和唱片,只要这个存储的介质不坏,可以听到天荒地老,一次付费,终身可听。这个会员价看上去不贵,实际上一个人喜欢的歌曲就那么几十首甚至几百首,为了几首同样的歌每年重复付费的成本,其实价格很高的。
其实最影响歌曲传播的是对歌曲公众播放权的限制,用户最先听到一首歌是从那里听到的?是从电视台,广播电台,商场背景音乐,大街小巷商店喇叭,广场舞的音响公放。首先得让用户听到这个歌,了解这个歌,喜欢这首歌的人多了,用户基数大了,歌手才有名气,也才会有更多的商业利益可以挖掘。盗版最猖狂的20年,恰恰是流行乐发展最繁华的20年。没有盗版的传唱度,哪里会有知名歌手?一首歌最重要的就是传唱度,没有大街小巷的口耳相传,就达不到流行的门槛。版权方过于贪婪,把公播权限制了,恨不得每一次播放都要收费,那干脆就没人播放的环境了。版权方是故意把市场基数做小了,目前国内付费听歌的基数大概在1.1亿左右,中国可是14亿人口,其它13亿的市场就活生生不要了呗。
其实应该从法律或者行业内进行一定范围内的规定,什么情况应该适当放弃公播权,借助媒体的力量对音乐进行传播,对于改编权,商业表演权,复制权进行严格限制收费就可以了。或者也学计算机行业,搞个开源协议,歌手在发行音乐的时候就选择这个协议标准,对于某些场景和使用范围予以公播权开放。先把作品的传唱度打开,歌手有了市场,自然就可以在演唱会,商业演出,商业代言方面挣钱了。
没有了传唱度,没有了用户认可的流行歌曲。现在的音乐谁会买单,那就只有粉丝给偶像舍得掏钱了,这也造就了各种音乐榜单的粗制滥造。平台推什么样的榜单,推什么样的歌曲,完全只看歌曲能不能卖钱,毕竟粉丝的钱最好挣啊。在平台眼里,它也不会管你歌曲是不是好听,给你推什么歌曲你得必须听什么样的歌曲。没有经过老百姓真实市场检验的榜单,不能保证音乐质量的真实性,干脆榜单也不用看了,这也是为啥打开榜单,要么偶像名字很响亮,但是一首传唱度高的作品都没有的,要么就是20年前的老歌手。
谁也没想到,盗版音乐最猖獗的二十年,竟然是流行音乐发展最好的二十年。严格限制音乐版权之后,竟然就再也没有了家喻户晓的新流行歌手,现在活跃在各大荧屏综艺节目上的居然还是二十年之前的那些歌手和歌曲。音乐是鱼,听众是水,是鱼离不开水,不是水离不开鱼。
写到最后,越写越气,我就想找找,有没有像20年之前一样,把音乐下载到手机本地,然后使用离线播放器播放音乐的办法。结果就发现了另外一个世界,下载了一个海贝音乐播放器,然后搜索关键词"***mp3 网盘下载",发现这个互联网仍是还是我曾经熟悉的那个互联网,还是有很多为爱发电的人,Quark网盘一下子转存了900多G的音乐,一辈子也听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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